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草案)》。会议要求灾后恢复重建优先安排交通、通信、电力、供水、住房、学校、医院等,并对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的抗震设防提出特殊要求。
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理当受到社会的特别保护与关爱。就此次汶川大地震而言,尽管造成诸多中小学生遇难的直接元凶是地震的巨大破坏性作用,而且导致大量中小学校教学楼倒塌的原因复杂,但是我国当前中小学校建筑抗震标准普遍不高,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我们的邻国日本在防震方面有一条基本原则:“学校是第一避难所”,即发生地震与其他灾难后,即便所有的房屋都倒塌,学校也不能倒。如果说汶川大地震前我们对“学校是第一避难所”的概念还比较陌生的话,此次汶川强震给灾区人民特别是中小学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残酷现实,应当促使我们将“学校是第一避难所”的理念牢牢扎根在心田。
要将“对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的抗震设防提出特别要求”落到实处,将学校与医院建成“第一避难所”,首先要解决对防震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思想麻痹问题;其次要进行建筑技术的改进,世界许多国家抗震防震的技术与经验表明,钢结构与木结构建筑的抗震性能比砖混结构房屋抗震性能要强得多,尽管我们国家还不富裕,但再苦不能苦孩子,多挤出一些资金用于提升学校建筑物的建筑结构理所应当,而且并非不能做到。
这就要求无论是在此次汶川地震的灾后重建工作中,还是在其他地方的建设过程中,都要坚持贯彻建设资金与政府财力向学校与医院等民生工程倾斜的原则。在灾后重建与其他建设规划当中,不但要优先建设学校、医院等民生工程,而且在建设标准、建筑质量、抗震性能等方面,对学校与医院等要有比一般建筑物更高的建设标准与要求。一定要力避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享乐工程挤占原本应当更多用于提高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建筑质量与标准的有限资金。
除此而外,杜绝腐败也是确保灾后重建与其他地方建设中落实公用设施特殊抗震要求至关重要的方面。如果不能有效防范建设领域的腐败及其衍生的偷工减料、建筑材料以次充好等现象出现,将学校建成第一避难所的愿望依然可能落空。这就要求在制定各种标准与要求之后,在各领域建设与发展过程中,要有有效的权力制约与强力反腐伴随始终。唯其如此,国家对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建设抗震标准提出的特殊要求才可能真正得到落实,将学校建成第一避难所等理念才可能真正贯穿于灾后重建与其他建设领域中,中小学生与其他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才可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护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