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检察机关的通知》(下称《通知》)以来,湖北、广东、山西、新疆、河南、吉林、云南等地检察机关紧急动员,拟方案,定措施,积极筹集援助资金和物资。目前,已有一批对口支援款物运达灾区检察机关。
6月3日,湖北省检察院派员飞赴对口支援的四川省汉源县检察院,了解灾损情况。与此同时,湖北省检察院向湖北省委、省政府请示,将汉源县检察机关灾后重建纳入湖北省支援灾后重建范围,一并支持。据了解,湖北省检察院专门成立了对口支援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对口支援工作。
广东省检察院全力做好对四川省汶川县检察院的对口支援工作。一是争取以最快的速度把急需物资送到汶川。二是发动全省干警再次捐款。三是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厉行节约,最大限度节省资金用于灾区检察院重建。目前,广东省检察院正通过各种渠道购买汶川县检察院急需的发电机、车辆、办公设备等物资。
山西省检察院接到《通知》的当天就与对口支援的四川省郫县检察院取得联系,并派员实地了解受灾情况,确保按需支援。根据情况,山西省检察院制订了分步支援方案,及时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财物、技术等方面的物资。目前,郫县检察院的危房加固设计、加固补强施工,对受损楼房的修缮、补修,以及受损的三级专线网的维修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设立了对口支援专项资金账户及领导小组,对全区检察机关的捐赠款物实行统一管理。目前,自治区检察院主动与陕西省检察院取得联系,全面了解对口支援的陕西省汉中市检察院的灾情和需求,并正在筹集援助资金和物资。
截至6月6日,河南省检察机关已向灾区捐助现金1188万余元,其中对口捐助灾区检察院36万余元。同时,河南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降低工作成本,最大限度地节约经费开支支援灾区院,同时对当前抗震救灾中可能出现的故意制造、散布谣言,盗窃、抢劫、破坏抗震救灾物资设备,贪污挪用救灾款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销往地震灾区、扰乱和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等犯罪活动密切关注,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
在高检院部署对口支援灾区工作后,吉林省检察院迅速成立了支援灾区领导小组,在5月20日对口支援四川平武县灾区20万元基础上,根据平武县检察院的实际需求,购买了越野汽车、手提电脑、台式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送达灾区。同时,吉林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对口支援灾区恢复重建上。另据了解,地震发生后吉林省检察机关干警先后三次向灾区捐款150余万元。
在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云南省检察院干警在第一时间为灾区捐款、交纳特殊党费共计73万余元。同时,该院积极开展厉行节约支援抗震救灾活动,从“压缩、控制、提倡”三个方面节约开支。“压缩”主要是减少会议,压缩会议经费支出;“控制”是严格控制出差人员和出差次数,尽量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商谈工作和解决问题;“提倡”是倡导全体检察干警节约用电、用水,节约粮食。(记者徐盈雁秦刚祝连勇 何赟)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