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六月十日电 香港特区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十日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经考虑四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的职方就政府提出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方案的响应后,决定首长级和高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上调百分之六点三零,中层和低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上调百分之五点二九。
上述薪酬调整追溯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的公务员薪酬调整幅度与政府原来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一致,而大部分职方代表已接纳有关建议。有关调整大致反映私营机构在二零零七年四月起的十二个月内的一般加薪幅度,相信有关调整是公平和合理的。
根据现行的机制,香港公务员年度的薪酬调整,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经考虑薪酬趋势调查得出的薪酬趋势净指标、经济状况、生活费用的变动、政府的财政状况、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以及公务员士气后决定的。
特区政府将在今年七月四日举行的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会议上呈交是次薪酬调整的建议,以待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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