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6月10日电 (记者伍彧彧)日前,太原市物价局要求,对房地产开发商所售的商品房必须明码标价,以规范房地产交易价格秩序。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名称、所售楼盘名称、商品房地址、商品房房号、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计价单位、平方米售价、总价款、交付使用时间、价格优惠方式以及房款总价款外向购房人收取的费用。
据介绍,商品房明码标价严格按属地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营销中介机构应在售房前向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监制内容。同时要求开发商施行“一口价”,在标价之外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标价牌由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太原市物价局还要求,在房产销售过程中,房地产经营者需调整房产销售价格的,应当在执行调整销售价格之前按新售价在标价牌上明示,并保留调价前的有关资料,以备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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