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6月10日电(记者詹高尔 朱香山 通讯员蓝志旋庄薇)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广东省检察机关解放思想推进“阳光检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广东将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把“阳光检务”落实到检察机关的各个部门,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当中。
据悉,广东各级检察院除了采取设置专栏、制作挂图、印发宣传册,开展宣传日、宣传周活动等形式推行阳光举措外,将从以下八个方面推进“阳光检务”:建立和公布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进一步推行申诉案件听证制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加强检察宣传;加强检察外网建设,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加入政务网和人大网公开、公布检务活动;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联络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的作用,依法扩大他们的检务知情权和参与权,拓宽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