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6月10日专电(记者曹健)记者日前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专题采访时了解到,随着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定工作的开展,各地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积极性很高,但应防止出现“重申报、轻保护”现象。
一些基层干部告诉记者,一方面,部分贫困地区列入名录的保护项目,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尤其是不少贫困县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经费而无法实施保护措施;另一方面,一些传承人抱着“先申报再说”的心理,申报成功后,在无法获得经济回报的情况下,也就对传承保护不再热衷。
基层干部指出,随着各级保护名录的制定,保护措施的延伸,保护项目将逐渐增多,贫困地区保护经费的压力将更大。贫困地区财力有限,尽管申报积极,但如果后续经费跟不上,最终只能无奈地出现“重申报,轻保护”的尴尬局面。
对此,专家建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制定远景规划和长效投入机制。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晓明说,目前,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何评估、如何保护,各地还缺少全盘考虑的整体思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涉及到传承人挑选和培养的问题,所以必须要有20年至30年的远景规划,才能对艺术形式的整体传承形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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