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内蒙古包头市出租车女司机、网名“白天鹅”的陈桂莲被歹徒杀害的消息曾在包头市产生了很大的震动,这一案件的侦破过程受到包括出租车从业人员在内的广大市民的极大关注。6月2日上午,抢劫并导致“爱心出租车队”队长陈桂莲死亡的罪犯路俊明被验明正身、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的哥的姐对凶手的下场拍手称快。
罪犯路俊明系山西省五寨县人。2007年3月2日上午10时许,路俊明租乘被害人陈桂莲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至土默特右旗黄河坝上时,路俊明采用暴力手段将陈桂莲手脚捆住,放到出租车的后备箱内。而后,他将出租车开到山西省五寨县,先后在其多名亲戚家过夜。期间,他用车上的绳子和海绵垫、红布、座套、塑料袋等物将陈桂莲的四肢和头部捆住,致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桂莲系受冻致死,被抢出租车及两部手机总价值人民币7万余元。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抢劫罪判处路俊明死刑。一审宣判后,路俊明不服,提出上诉。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以抢劫罪判处路俊明死刑,并向包头市中院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此案是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在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审理的第一桩死刑案件。(祝福吴联)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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