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6月12日电(记者邓华宁)记者从江苏省建设厅获悉,江苏省近期有不少城市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适时提高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标准,降低住房困难群体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门槛。
据悉,苏州市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85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人均月收入1220元以下的家庭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南通市将申请市区廉租房补贴标准从低于700元提高为低于750元;常州市将今年的廉租房保障标准从人均月收入低于550元上调为700元;淮安市将今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人均月收入300元提高到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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