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胆“说情”书就新判词
审理售票员掐死13岁少女案
“人家来打官司,打的就是一个‘理’字,判决书不让人家明白为什么这么判,那不叫解决矛盾,而是激化矛盾。”为了给当事人一个“理”字,谷岳对每份判决书都精雕细琢,有的复杂案件,判决书就要写10天。
谷岳审理的售票员掐死13岁少女案、华星影城禁止自带饮料案等多起案件,不但社会反响良好,而且判决书也屡次开创我国民事判决的书写先例。
自曝“分歧” 真实才会赢信赖
“这是一份值得尊重的判决书,尽管败诉,我仍然接受。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谷岳是合议庭成员。他在判决书里,公开写明了合议庭存在分歧,有的法官认为华星影城的行为是牟取暴利,已经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有的法官则认为华星影城事先已告知,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判决书最后有这样一段话:“在两种意见中,第二种意见为多数意见。因此,本院决定驳回李冰的上诉请求。”
“让当事人赢要赢得明白,输要输个清楚。”谷岳说,司法的权威不是源于神秘,而是源于公正,公正首要的条件就是公开,只有让大家都看到司法的过程,才会真正信服,因为真实才能获得永久的信赖。
大胆“说情” 司法不再冷冰冰
“目睹一个生命由生机盎然竟在短暂的时间内凋零,而这个生命竟是自己的独生爱女,这是一种何等的痛苦!……法院相信这种痛苦确实是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看到这样的语言,谁还能认为司法是冷冰冰的?这样的“说情”语言,就出自公交售票员掐死13岁少女案的民事判决书。而谷岳,正是此案的合议庭成员。
这份判决该怎么写?谷岳吃饭时在想,走路时也在琢磨。整整花了10天时间,再加上同事们的共同智慧,一份充满同情心、创下我国温情先例的判决书出炉了。这份判决书不但大胆“说情”,而且判决案犯赔偿被害人家属精神损失费达30万元。要知道,我国以前的判决中,精神损失费最高标准是10万元!
谷岳说:“法官要设身处地地站在普通人的角度审案,公正司法并不妨碍对特殊人和事情表示同情,司法的首要任务是维护正义,碰到极端可悲之事,碰到极端违背正义的情况,流露出同情是自然的。”在此案中,表达情感的过程就是说理的过程,情与法结合得很完美。
民刑“碰撞” 不能让人受委屈
4年前,在圆明园西路发生的一起“悬浮井盖车祸案”不仅酿成了3死2伤的惨剧,也改变了肇事司机赵某的命运。赵某认为,他接受刑罚和向死伤者赔偿都是应该的,但那个悬浮的井盖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井盖主人也应承担责任。
但是,在刑事案以及3名死者的家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案判决中,均没有认定井盖的管理者有责任。直到2名伤者把赵某和井盖的管理者一起告上法院索赔,此案才有了转折。
“赵某的父母是老实人,出事后赵某精神状态都有了问题。不是他想撞人,实事求是地说,几乎所有老百姓都认为井盖对事故有影响。难道我们就眼睁睁看着这个人受委屈?”谷岳在判决书中写道,车祸发生的原因,应当是赵某超速以及脱离雨水井口的井盖这两个因素的结合,且两者缺一不可,因此井盖的管理者和赵某一起负赔偿责任。
谷岳坦承,审理此案,难就难在怕民事案和刑事案起冲突。但他认为,法院必须讲理,司法的权威就在于讲理,如果司法不能给大家一个道理,这就有违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则。本报记者 杨昌平/文
通讯员 王文波/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