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谋取不义之才,两名抢劫犯竟分别伙同他人抢劫并致人死亡。6月13日,抢劫犯马俊强、李子竟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2006年1月,马俊强与高小强、曹越(两人均已判刑)共同预谋杀人劫财。
当月25日晚,三人携带作案工具,来到位于肿瘤医院对面的新街西巷2号院内被害人程某、任某夫妇家,持刀威胁并将程某、任某二人捆绑后,抢劫人民币1000多元,内存金额为人民币13500余元邮政储蓄存折一张及价值约计人民币4644余元的金耳环两个、金戒指一枚、诺基亚手机一部等。期间,马俊强持刀捅程某颈、胸等部数刀,高小强、曹越用电线等勒任某颈部。经法医鉴定,程某系多发性刺创导致的颈A、V断裂,肺破裂,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任某系勒颈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三人作案后逃离现场,并于次日在长治市让人从劫取的被害人的邮政储蓄存折中取出人民币13500元。2006年3月15日晚,李子竟、郝亚飞二人驾驶一辆面包车行至千峰北路时,发现被害人李某骑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便实施抢劫。李某被拖行30余米后倒地碾轧在车轮下死亡,李子竟和郝亚飞驾车逃离现场。作者:赵继钊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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