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为赚取提成替人索要欠款,结果却因非法拘禁债务人而被处以刑罚。6月16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张昌林和刘栋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张百信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年底,张昌林从朋友处得知孙锋(化名)欠吕军(化名)钱,便主动提出帮其索要欠款,吕军同意拿出追回欠款的40%作为报酬。12月26日,张昌林纠集刘栋,乘出租车到东营索要欠款,在建营公司门口找到孙锋,张昌林、刘栋便将其强行带至滨州市一宾馆内看管,并多次打电话向其亲属索要欠款,下午6时许,刘栋离开。张昌林又找来张百信在宾馆看守。次日上午,张昌林、刘栋、张百信又将被害人带至淄博市张店区,并不断变换地点。当晚22时许,公安干警在淄博市张店区抓获三犯罪嫌疑人,并将被害人解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昌林、刘栋、张百信目无国法,为索取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属共同犯罪,三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积极参与,作用相当,故不分主、从犯,但可依各被告人在本案中的具体作用,分别予以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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