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首个法治指数1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公布,这是继香港特别行政区2005年推出法治指数后,内地首次运用量化评估考量区域法治水平。
余杭区区委书记朱金坤说,此次余杭区公布的法治指数为71.6,是在广泛收集当地与法治有关的统计数据和发放群众调查问卷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评估后得出的,其中人民群众满意度成为考量标准之一,权重占法治指数的35%。
朱金坤说,法治指数让政府“做了一次体检”,实现了一次自我考核,找到基层法治工作的盲点,法治指数的出台不是政府花钱买数字、筑政绩,而是帮助政府找问题。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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