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6月18日电(记者连振祥)从6月19日起,甘肃省对部分公路开始恢复收费,运送救灾物资车辆凭有效证明在省内仍然免费通行。
甘肃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决定,从2008年6月19日零时起,对兰州-陇南、兰州-甘南、兰州-中川机场公路沿线非抗震救灾车辆恢复正常收费。
对重灾区陇南、甘南境内所有收费站,继续免费通行一个月,到7月19日零时起恢复正常收费。拉运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可在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免费通行。
为确保抗震救灾物资快速抵达灾区,甘肃省于5月21日决定,上述公路免收通行费,以方便救灾物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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