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制度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起到过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社会的发展,在同一地域生产、生活的居民,因所持"暂住证"和"户口本"的不同,在子女入学、单位招工、参加医疗保险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日益突出。
为此,许多来自不同行业的人们都曾为取消"暂住证"制度而奔走呼告,以使生活于同城的所有人,都能得到所在城市的认同与平等对待。
就在暂住证制度是存是废争执不下之时,山西南部的一个普通县万荣县,在户籍制度上首破坚冰,毅然废止了实行多年的"暂住证"制度,为山西全省的暂住证制度改革,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6月17日上午,记者赴万荣就当地公安部门的这一重大举措进行了采访。
制定《管理办法》 废止《暂住证》 万荣县下辖14个乡镇,有43万人口。目前,县内有外来务工人员1708人,流出人口29580人。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长期推行的暂住证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为了寻找一种行之有效、符合实际的暂住人口管理办法,万荣县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以副政委张应喜为办公室主任、畅伟民、李滨等人为成员的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并准备对所有暂住人口进行走访摸底。
2008年年初,在局长张克勤的亲自带领下,办公室人员本着"走进暂住人员内心世界,为他们排忧解难"的思想,深入皇甫、荣河等乡镇与暂住人员零距离接触,进行了亲密交谈和沟通。通过走访,他们了解到,暂住人员对公安民警的工作态度、工作精神非常满意,但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客人"、"外来人"的感觉,在生活等各方面感到与本地人存在一定的距离。
根据走访结果,万荣县公安局召开了机关全体民警参加的讨论会。讨论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让暂住人口与本地群众享有同样的待遇,拥有同样的感受。
2008年春节过后,万荣县公安局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流动人口推行《居住证》制度的精神和长期走访、调研所积累的宝贵经验,率先制定了《流动人口管理改革办法》。该办法正式决定,对辖区所有暂住人口实行常住化管理,废止《暂住证》,全部发放与当地居民相同的户口本。
外来人员也是万荣的"主人" "领到户口本时,我都不敢想信,自己也成了万荣人"。6月17日上午9时许,在万荣县皇甫乡东埝村打工的马锁忠提起在派出所领户口本的那一刻,仍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
马锁忠是甘肃省宕昌县车拉乡吊堡子村人。三年前,23岁的他随父亲从老家来到万荣后,一直在东埝村一家砖瓦窑打工。领到户口本,意味着马锁忠也成了一名万荣人,而此前,人们对他的称呼是外来打工者。
马锁忠说,从打工仔到"万荣人",他心里有着太多的感慨,而流淌在身上的则是久违的暖意。他说:"我感到自己的腰杆比以前硬朗了许多,因为我现在也是万荣人。"
1708名外来人员成"万荣人" 2008年2月20日上午,在皇甫乡政府和派出所的配合下,万荣县皇甫乡东埝村第七村民小组组长的选举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这个村民小组的所有成员均来自甘肃省宕昌县。半个小时后,同样来自甘肃的任伟录以全票当选为东埝村第七村民小组组长。
2月22日,任伟录领到了居民户口簿。在这本户口簿上记载着这样一些内容,户别:暂住户;户号:2008014;户主姓名:任伟录;住址:山西省万荣县皇甫乡东埝村第七组。
任伟录说:"做为一个外地打工者,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也能成了为东埝村村民,而且还能当上村民组长。万荣公安局让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我们在这里感到了家一般的温暖。"
皇甫派出所张春龙所长称,截至目前,该乡所有暂住人口已全部编入各村居民组,居民组长也全部由所在小组成员依法选举产生。新编的村民小组接受村委会的领导和管理,参加村民会议,享有该村村民的一切待遇。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还及时指导小组居民建章立制,帮助他们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并利用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的形式,对他们进行法纪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团结互助教育。
与此同时,在万荣城区打工的外来务工者,也被户籍警全部编入了所在居委会。
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在城区重点企业务工的人员,他们为其发放了集体居住外册,将所有务工者纳入了集体户并划入所在居民区进行管理,对于零散的务工人员,仍实行逐人建档的办法,按人发放居住户口簿。
据了解,截至目前,来万荣打工的1708名人员已领到了属于自己的户口簿。
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万荣的"户口本"制度,使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得到了实质性改变。
2008年4月1日,万荣县公安局再次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对持有户口本的务工人员,在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申请驾驶证、计划生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的一切待遇。
今年春季,甘肃省宕昌县的马清军夫妇领着四岁的儿子马学强来到皇甫乡东埝村打工,皇甫派出所民警根据规定为其办理了常住人口登记,将其编入了第七居民组,并立即与村委会联系,将马学强送入了本村幼儿园。在幼儿园内,小学强享受到了与所有村民子女同样的免费政策。
皇甫派出所张所长称,外来务工人员持户口本即可在本村加入新农村合作医疗,生病后可享受补助。其子女需要上学时,可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为了与外来人员加强沟通,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服务,万荣县公安局在为外来人员发放户口簿的同时,还配套发放了一张精巧的"连心卡"。卡上有本人的照片、基本情况和辖区片警的温馨提示:"当您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请与我联系。"下面还附有民警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消除居民身份的差异 万荣县公安局在暂住人口管理上的新举措,也引起了当地百姓的热议。
当地一私营企业办公室主任李某称,暂住证是区分"本地人与外地人"的符号,持有暂住证,意味着是外来人口;持有城市户口,意味着是当地的永久居民。暂住证属于早期治安管理方面的一种强行确认制度,反映了执证人与本地市民截然不同的身份,是有异于当地人的"另类人群",这显然带有歧视的色彩。万荣公安局取消暂住证,迈出了缩小城乡差别、消除居民身份差异的关键一步,其做法值得肯定和大力推广。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地多数居民持有与李主任相同的观点,但也有少数人认为,暂住证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外来人口和本地常住人口确实有区别,即便将外来人口划入常住人口的范畴,仍然回避不了他们任意游走的"流动性",因为他们的"根"不在本地,随时可能返回原籍或远行他地。
户籍改革迈出关键的一步 针对取消暂住证制而出现的不同观点,山西省诚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牛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暂住证制度与身份证制度相左。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凡持有合法身份证的人就表明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必然享有本国公民的权利,其中就包括在国内自由往来、居住、探亲访友等权利,如果在身份证的基础上,再画蛇添足般地附上一个"暂住证",其意义何在?
牛耕称,万荣县公安局对暂住人口制度进行的改革,虽然仍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和不足,但却实实在在地在户籍改革上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其意义远远超过了制度改革本身,它触动了"暂住证"制度的底线,将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新华网山西频道-山西青年报王俊闳) (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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