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截至6月17日12家企业承诺捐款未到位 部分企业做出回应 接收捐赠机构表示——
承诺捐款不兑现可被提起诉讼
本报讯(记者张鑫)针对商务部公布的12家企业承诺捐款未到位的情况,今天上午,记者拨打了名单上的部分企业相关负责人的电话,有企业喊冤称资金早已到位,其他企业也表示“肯定会履行承诺”。
商务部昨天公布了截止到6月17日《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企业捐赠情况一览表》中,部分企业的承诺捐款和实际捐款部分不相符,有的实际捐款部分甚至是零。
表中显示,沃尔玛中国承诺捐赠1700万元,实际捐助金额为400万元,物资100万元;诺基亚中国承诺捐助3950万元,实际捐助金额为1050万元;谷歌中国承诺捐赠1700万元,实际捐助为500万元;欧尚集团承诺捐助800万元,实际捐助为空白;联合利华中国承诺捐助1000万元,实际捐助部分为空白。
此外,还有德州仪器、贝塔斯曼集团、玫琳凯中国、美国礼莱、山西海鑫集团、台湾中钢集团和卓越置业集团,共12家企业当初承诺的现金捐助尚未到位或未全部到位,未到位金额超过2亿元。
相关企业回应
第一类——款项已捐出可提供收据
欧尚中国区:承诺捐赠800万元,其中300万元在5月13日已捐给成都市红十字会,其余50万欧元是法国总部调款,且两笔款项都有收据。
德州仪器、贝塔斯曼:已将捐款捐给国际慈善机构,并且款项已经到位。而由于是国际机构,商务部对于捐款的到账情况不十分了解。
联合利华:目前已捐赠到账现金600万元,已捐赠物资150万元,另有300万元正在办理各种手续,不久即将到账。
山西海鑫集团:承诺捐助的1100万元捐款已全部到位。有相关收据和汇款凭证。
卓越置业集团:已履行承诺为地震捐款计550万元,捐献价值318万元的医疗药品。有相关收据和汇款凭证。
台湾中钢集团:1亿新台币(约2500万人民币)的支票和捐助公文已经发给台湾“陆委会”等相关机构,只是商务部的公开信息尚未更新,“请相信,我们承诺的一定会做到。”
第二类——款项拟用于重建以后会落实到位
沃尔玛:沃尔玛公司5月23日决定追加1700多万元捐赠之后,公司随即寻找相应的受援对象。目前,沃尔玛追加的捐款正在寻找合适的资助项目,不久将有结果,捐赠也可确实落实到位。
玫琳凯、谷歌公司等公司:承诺的捐款部分是援助重建款,将在考察相应项目后到位。
权威部门追访
中华慈善总会:可对违约企业提起诉讼
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刘国林上午告诉记者,目前通过该机构认捐的款项到账率已经达到97%左右,未到账的部分基本为按捐赠约定在重建阶段定期投入的款项。
刘国林表示,对认捐之后款项不能及时到位的企业,除了适时催捐之外,也应该适当保护企业投身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尽量避免伤及感情。
刘国林说,对于已经有明确的认捐书但催捐无效的企业,公益慈善机构可以通过媒体进行曝光。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捐赠法对认捐但违约的企业提起诉讼。
民政部:赖账者将被追缴并曝光
昨天,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庞陈敏表示,“如果企业认捐后迟到账,民政部将会按照4月28日发布的《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依法处理。”
庞陈敏说,企业承诺的捐赠应该如实、及时划拨到受赠机构,如果暂时需要延迟一两天的,可以跟接收机构签协议,但是如果不交付,接收机构有追缴的权利,同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社会。
红基会:如有拖欠将与该单位进行交涉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表示,承诺捐赠的款物正在逐步到位。对于可能出现的承诺捐款迟迟未到位的情况,将与承诺捐赠单位进行交涉。
法律专家观点
公益捐赠存在法律空白
针对捐款不兑现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一些法律界人士。
北京义方律师事务所的张平律师认为,企业既然承诺捐款,并且签订了捐款协议,就属于一种要约和承诺的关系,承诺捐款而不捐,那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应该追究责任。
时进律师事务所的李全富律师则认为,捐款的行为是一种赠予行为,而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赠予行为是可以撤销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孙宪忠则指出:现在我国对于这种捐款不兑现的行为暂时还属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孙主任表示,我国的民法通则里关于赠予的规定还只局限于公民之间的赠予行为,并不包括这种公益性的捐赠。所以,用民法中的条款来调整公益捐赠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我国目前正在起草一部《慈善法》,届时该法律将调整公益捐助行为。文/记者记者张鑫曾佑忠王洪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