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6月19日电(记者王阿敏、单纯刚)18日召开的2008年度河南省人才需求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08年度河南省人才需求目录》,并出台了诸多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
一是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全省任何一个地方先落户后择业,根据个人意愿,按照有关规定,将本人档案保留在学校或人事代理机构,2年内免交人事代理服务费。
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按供需双方约定,实行就业地落户;省外来豫工作的人才,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落户,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各地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根据工作需要,省级党政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接收全日制博士,市、县、乡党委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接收全日制博士、硕士,可按特殊职位考录,简化程序;依据德才条件,可分别享受副处级和正科级工资、福利待遇。
三是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可不受编制限制“先进后出”,专业技术职务可直接聘任。
四是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有关限制,实行一人一策、特事特办,由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工作。
为鼓励人才柔性流动,河南省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鼓励国内外各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通过兼职、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承包、合作研究、培训讲学、学术休假、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为我省服务。二是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聘任、项目聘用、人才租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才引智。三是对通过柔性流动为河南省服务的国内外人才,在职称聘任、相关奖励、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社会福利等方面与当地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