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说无凭 一万定金要“泡汤” 早报讯 交上购房定金后,房东不承认原先的口头承诺,市民张先生想要回一万元购房定金。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看中登州路一套房子,商量以44万元成交,房东承诺房子过户后,交上钱就可以通暖气。
5月初,张先生和房东签订《购房合同》,房东收了他一万元定金。前几天,张先生得知房子不可能通暖气。张先生说,现在房东一口咬定没承诺过通暖气的事,自己找不到证明人,购房合同上也没有这个条款。
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青告诉记者,口说无凭,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购房合同》在购房行为中,是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现在合同上没有注明通暖气的条款,张先生的一万元定金很难要回。(曾艳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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