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0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200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的提名期将于7月19日开始,至8月1日结束。本届立法会选举在9月7日进行投票,共选出60名议员,即由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各选出30名议员。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20日说:“地方选区选举的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及年满21岁。”发言人说,获提名人士亦必须在紧接提名前的3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并且是没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至于功能界别选举方面,获提名人士必须是有关功能界别登记选民,或与有关功能界别有密切联系。他们亦必须是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年满21岁,以及在紧接提名前的3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
发言人表示,获提名人士必须是没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然而,非中国公民或拥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循12个功能界别参选。这12个功能界别是法律界;会计界;工程界;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地产及建造界;旅游界;商界(第一);工业界(第一);金融界;金融服务界;进出口界;以及保险界功能界别。
有关单位已委任5个地方选区和28个功能界别的选举主任和助理选举主任。他们将会处理辖下地方选区或功能界别的候选人提名及其它选举职务。发言人说:“获提名人士必须在提名期内的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正至下午5时正及星期六上午9时正至正午12时正,亲自把填妥的提名表格交予有关的选举主任。”
地方选区选举的每张参选名单必须得到100名有关选区的已登记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并必须缴交5万元选举按金。而在每份有关提名表格上签署的提名人不得超过200名。功能界别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必须得到10名有关界别的已登记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并必须缴交2.5万元选举按金。而在每份有关提名表格上签署的提名人不得超过20名。
发言人说:“获提名人士应尽早递交提名表格,以便于提名期截止前有时间更正提名表格上的错漏地方。”有关这次选举的公告,以及附有选举主任及助理选举主任的办事处地址的委任公告,已于20日在宪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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