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人民日报社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最近,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作规划》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作出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整体推进的工作部署,突出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出了抓好工作落实的新思路、新举措,抓住了今后5年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必须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紧紧围绕中央关于价格调控、节能减排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当前特别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者要严惩不贷。
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是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原则。必须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是预防的前提条件,预防是惩治的必然要求。这些年来,惩治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惩治腐败必须继续抓得紧而又紧,不能有丝毫放松。特别是要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只有这样,才能向人民表明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才能遏制住腐败现象的滋生,也才能教育警醒干部。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必须坚持整体推进,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增强综合效能。必须坚持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必须坚持统筹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增强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前瞻性。必须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防止权力滥用和行为失范,做到干干净净办事、清清白白做人。必须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必须坚持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抓手,围绕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国有企业、高校和农村基层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以及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巩固和发展全党抓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开展。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既要按照《工作规划》的要求,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承担的各项工作,又要切实抓好本系统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
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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