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个体经营者,一直都是遵纪守法地开展经营活动。但不久前,我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被工商管理局进行了处罚。对于该处罚我不服,遂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我并不想长期为这个案件纠缠下去,耽误工作。我就想申请法院帮我们双方进行调解。
但我听说,这样“民告官”的案件不可以调解。
请问,行政案件可以调解吗?读者:周龙
周龙:
“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不可以调解。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这样的案件可以和解。
200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探索行政诉讼和解机制”的要求。同年3月,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其中进一步指出,对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参照民事调解的原则和程序,尝试推动当事人和解。
(金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