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彬记者解丽达)廊坊市住房保障部门认真落实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目前,市区正在进行首批1543个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并把租赁补贴标准从原来的4元/月/平方米提高到5.5元/月/平方米,其补贴幅度提高了37.5%。
廉租住房是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主渠道。过去,该市这项保障覆盖的主要是970多户最低收入家庭,市区仅260余户。从今年起,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覆盖到整个城市低收入家庭。4月初,全市召开廉租住房启动会后,申请工作迅速展开,通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于4月底圆满完成第一批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面对物价上涨、市场租金提高等因素,从减轻低收入家庭租房负担实际出发,该市租赁补贴标准从原来的4元/月/平方米提高到5.5元/月/平方米,即提前一年达到2009年的租赁补贴标准。对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或未中号的家庭,及时纳入到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内,逐户签订租赁补贴协议,发放租赁补贴。以后,由保障家庭视自身情况再自愿选择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继续享受廉租住房制度保障。
此外,租赁补贴资金将由原来的每季度发放改为每半年发放一次,避免由于种种原因补贴资金不能按时发放到位。截至目前,首批符合条件的1543户已全部发放了《廉租住房保障证》。
另外,政府对已回购的26套实物廉租住房正在抓紧装修改造,预计装修改造投资12万余元,确保达到廉租住房居住标准后,将对市区部分“孤、老、病、残”特困家庭实现实物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