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周婷玉、陈菲)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开始审议的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增加规定,要求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有资产法草案此前对国家出资企业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运作规则做了规定。
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企业提出,一些国家出资企业投资设立的子企业规模较大,集中了不少优良资产,目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不少是发生在子企业。因此,国家出资企业应当参照有关规定的相关规则,对其投资的企业严格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决定或参与决定所投资企业的重大事项。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国资委研究,建议增加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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