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苏
把法治建设的评判权交给群众 ———江苏省各地广泛开展基层执法评议活动
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近日在泰州市召开全省基层执法评议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该市“以群众评议为抓手、以规范执法为核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百姓认可满意为目标,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深入”的经验,并部署各地学习传达现场会精神和泰州基层执法评议工作经验。
目前,执法评议活动已在全省县、乡两级广泛开展,有力促进了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
评议标准:紧扣民生群众满意
泰州市从2004年起在全市基层站所开展“为发展服务、让群众得益”的基层执法评议活动,有效解决了基层站所在执法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其主要做法是强化执法评议动力,确立执法评议主体,拓展执法评议效果。
截至5月底,江苏各市都已作出了具体部署。其中,南京市通过对13个县(市、区)法治建设的调研,形成“以便民利民为导向,再造工作流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提高执法水平”的执法评议工作方案。无锡市则结合各种评议活动制订工作方案,增加执法评议内容,建立所、庭、队以上多层面的监督评议机制。南通市明确把执法评议工作主动融入“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庭、队)”创建、“机关效能建设”主题教育、法治南通万人评议、法治达标系列创建四项活动之中。
评议方式:敞开大门群众做主
目前,江苏省县、乡两级开展的基层执法评议活动的主要做法,一是规范评议主体。各地在评议中设立了“三条底线”:在总分比例中,群众测评占评议总分的60%;在测评人数比例中,群众代表人数的比重不低于70%;对申报“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庭、队)”的单位,群众满意率不得低于85%,并且处于所在乡镇测评前三位。在下一年度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低于75%或发生严重问题的一律摘牌。
二是明确评议对象。各地明确把县(市、区)执法部门和乡镇基层站所作为执法评议的主要对象,各地把基层普遍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执法评议的重点内容,并采取明察暗访、专题督察、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内外结合拓宽监督渠道,动真碰硬加大查纠力度,切实解决基层站所存在的问题。
三是完善评议机制。各地围绕执法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大考”,按照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综合考核、组织差额推荐、集中张榜公示的程序进行。各执法单位及相关执法人员既要进行“背对背的票决”,也要进行“面对面的公开质询”。接受评议的基层站所负责人述职述廉后,当场接受群众质询,由群众评议打分、投票,并当场统计、当场公布结果。通过实施平时和年终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上级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考核评议办法,努力提高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评议结果:奖惩并重动真碰硬
各地各部门灵活运用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所属基层站所执法规范化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强化执法评议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对所属基层站所明察暗访的内容原汁原味地及时进行公开,不隐藏,不护短,使基层执法人员受到很大触动。同时还在执法部门全面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庭、队)”、“机关示范科室(岗)”、“群众满意基层执法单位”,争当“人民满意执法人员”等活动。通过开展执法评议,及时把一批靠得住、过得硬、能力强、素质高、执法规范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基层站所领导岗位,同时对执法不文明、不规范,存在突出问题的,取消评优资格,进行诫免谈话,并给予经济处罚;对发生严重问题且未及时整改的部分基层站所,严肃追究执法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震动。如常州市坚持把考核评议结果和奖惩激励制度、干部提拔任用、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考核评议中产生的“人民满意示范站所”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出现问题随时摘牌。
开展基层执法评议,把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执法行为,解决了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不仅实现了基层执法工作从管理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的转变,依法行政水平和社会法治理念也得到加速提升。全省各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还纷纷推出一批创新举措,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一大批基层矛盾纠纷。
苏政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