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6日电 台湾“立委”颜清标担任台中县议会议长期间,被控持有枪械及运用公费招待他人喝花酒,法院更二审时判决合并执行十一年徒刑。颜清标提起上诉;台“最高法院”今天驳回持有枪械案的上诉,颜清标因持有枪械被判刑三年六个月定谳,贪污的部分则发回台湾“高等法院”重审。
据“中央社”报道,颜清标因被控持有枪械及公费喝花酒,台“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年二月更二审判决颜清标连续利用职务上的机会诈取财物,判刑八年、褫夺公权六年;无故持有冲锋枪与手枪的犯行,则判刑三年六个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夺公权六年。
虽然台湾“最高法院”今天将贪污喝花酒的部分发回重审,但持有枪械的罪名则判刑确定。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