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级记者杜一鸣)从6月28日起,沈城在籍营运的所有出租车将按照每辆车6768元的燃油补贴标准领取全额“油补”。这是6月26日记者从市交通局获悉的。
据悉,近日油价上涨后,中央、省、市财政部门的补贴资金2.944亿元已全部到位,将用于全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以及农村客运班线的补贴。
6月28日起,出租车的燃油补贴率先发放,全市所有出租车的补贴费用达到1.3188亿元。其后,公共交通、农村客运班线的补贴也将陆续发放。
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各区交通分局(运管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出租汽车企业落实相关工作,并具体发放本区个体营运车辆补贴款;各出租汽车企业负责具体发放本企业车辆的燃油补贴款。6月27日起,各区交通分局、各出租汽车企业等具体发放补贴款的单位就可以领取补贴资金;6月28日起,正式对出租汽车单车补贴对象发放补贴款。
提醒单车经营者按照企业通知的日期和时间及时领取车辆燃油补贴。单车经营者领取补贴款时还须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补贴对象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据介绍,此次补贴每辆单车一次性共可领取6768元。市交通局表示,该补贴是根据全省每辆出租车平均每天运行里程、单车百公里平均耗油量最终确定的。
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今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每辆车每月补贴606元。从现在开始营运到年底的车辆,按6个月计算,应发补贴3636元;下半年即将下线的出租汽车,按实际营运月份计算发放补贴金额。2008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范围是:经市交通局批准的,2008年下半年在籍营运的所有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二是今年5月以前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每辆车每月补贴261元。从年初开始营运到年底的车辆,按12个月计算,应发补贴3132元;营运不满1年的出租汽车,按实际营运月份计算发放补贴金额。以上两项补贴同时发放。2008年5月以前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的范围是:经市交通局批准的,2008年在籍营运的所有城市客运出租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