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近日,浙江桐乡工商对离行式ATM机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提出质疑,引发关注。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中新网杭州6月27日电 (记者 柴燕菲 实习生 周翌 通讯员周兆东)近日,浙江桐乡工商对离行式ATM机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提出质疑,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如果ATM机确属无照经营,无疑将牵涉到所有ATM机的市场命运。
工商人员指出,由于银行业内部法律条款不明造成“ATM机”法律地位不明确,因此工商部门对ATM机“无照经营”提出质疑。
浙江桐乡工商认为,根据银行业有关管理条例,我国各中资商业银行提供的自动取款机(ATM)与行外自助银行,同属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既然作为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必须办理营业执照。无照经营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ATM机如何定性将牵扯许霆案? 那么,ATM是否属于银行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银监局相关人员。该人员告诉记者,作为银监会的派出机构浙江银监局无权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只能作简单探讨。“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离行式ATM机是需要严格的审批的,我们银监局严格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对自助银行、ATM机进行行政审批,但是该管理办法并没有涉及营业执照问题。”
对于ATM机是否属于银行分支机构这一问题,该人员认为,分支机构应该有具体名称,如“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如果ATM机作为分支机构是不是应该在ATM机上注明“××路ATM机”呢?
据了解,中资商业银行的自助银行设施有三种形式:具有独立营业场所、提供金融业务的行外自助银行;不具有独立营业场所、仅提供取款、转账、查询服务的自动取款机(ATM)和金融机构内的自助银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每一台在银行网点外开办的ATM机、CDM(自动存款机)都是经过银监局行政许可的,是金融服务的一种延伸,视作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管理。“没有明确规定要办理营业执照。”
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姜丛华告诉记者,我国法律对离行式ATM机和自助银行是否属于金融分支机构并无明确的界定。姜丛华认为,自助银行设施属于银行各分支机构设立的金融服务设施,是银行柜台业务的延伸,由分支机构管理。“如果自助银行、ATM机业务在银行金融许证的许可金融业务范围内,那么不需要单独领取营业执照。如果自助银行业务没有在金融许可范围内,那么自助银行的存在即使不作为分支机构,也是违规的。”
“ATM机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我认为不需要。”姜丛华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他的观点,“银行和离行式ATM机就像中国电信和其所设的公用电话亭,如果离行式ATM机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那么每个电话亭上是不是也需要挂上营业执照呢?作为分支机构,需要有营业场所、营业人员、机构负责人等,ATM机本来就是无人的,怎么做分支机构?”
来自网友的声音更多地提出了一个疑问。众多网友提出,如果银行ATM仅视为银行服务设施,不是金融机构,也没有办理营业执照,那么将“许霆案”定罪为“盗窃金融机构”的依据是否可以视为无效呢?
银行业法规是否有待规范? “既然法律规定了ATM也要营业执照,那就应该办理,如果认为无必要,那就应该修改法律。法律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网友小麦认为,银行业因尽早规范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条例,对法律条文对ATM机、银行分支机构作明确的解释,使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相一致。
“ATM机确实具有营业性质,但又跟普通营业场所不同,每台ATM机对应的是每家设立的银行,即使出现吞钱吞卡、假钞问题,使用者也会直接找具体银行来解决,工商部门只要对各个银行实施好监管即可,ATM机办照到底有没有具体意义值得商榷。”部分工商人员认为,由于自助银行与一般的企业分支机构相比又有便民、快捷、无营业员等特殊性,银行业应进一步规范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对桐乡工商部门上报的ATM问题已引起多方关注。浙江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处长张志益说,这是一种新的经营方式,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因此目前浙江的工商部门并未对银行的ATM机进行查处。张志益认为,“ATM机以及自动售货机等服务形式是新的经营模式,相应的制度规范或法律体系建设还没有那么快。银行业有其特殊性,设立网点主要是从方便群众的角度考虑。因此,对有利于社会进步、适应市场需求和群众交易需要的新兴产物,我们应予以支持,但不等于可以不合法。对于这类新型销售和服务模式,还需要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并制定相应法律规范。”
记者了解到,日前浙江桐乡工商部门已向上级部门所作出情况汇报,期望有关部门及时相关法律法规作适当修改,以使自助银行只需在工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成为具有合法市场主体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