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绰号“双枪王”的潘銮彬26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监禁11年。(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新网6月27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绰号“双枪王”的香港重犯潘銮彬,于2002年联同多名同党绑架汽车商人林益明,向林的生意拍档勒索赎金500万元。潘在原审时被判监21年,后获减刑至18年,其后终审庭裁定案件需发还重审。该案早前在高院重审,但潘选择认罪,潘26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监禁11年。
法官判刑时指出,虽然被告选择认罪,但应该再传召包括事主在内的案中主要证人出庭作简短聆讯,让法官了解证人供词,但由于警方未能联络上证人,因此法官只能据现时的控方案情作考虑。
法官认为虽然被告在重审时仍认罪,但仍给予他1/3的减刑。
高院法官说,事主林益明在原定的案件开审日均没有现身及联络警方,法庭已发出拘捕令要拘捕他归案,但现时案件已完结,法官亦决定撤销该拘捕令。
身形较矮小的33岁被告潘銮彬,由于自2002年起已被还押近6年,因此扣除假期后,估计将1年多后便可刑满出狱。被告26日在犯人栏内一直表现镇定,但其代表律师向法官表示被告患病,故此申请于庭上带上口罩且获法官批准。
法官判刑时表示,被告过往曾有多项犯罪纪录,法院亦曾给予他多次机会。被告自2000年出狱后法官本以为他会珍惜自由,但遗憾地他却犯下此案。法官说,辩方求情时称法官可翻阅控方主要证人在原审时的证供,不过法官认为应召开一个简短聆讯让辩方盘问证人,使法官了解证人供词,但不知何故警方未能联络上证人,因此只能据现时的控方案情考虑判刑。
法官说,此类绑架罪没有判刑指引,但确是一项严重罪行,而且对案中事主及家人确造成极大伤害,警方亦难以侦破此类案件,故此法庭需要判处阻吓性判刑。法官认为,此案是有计划的犯案,很有组织性且早有准备。虽然事主没有严重受伤,但对他确是一个惨痛经历且影响长远。
法官说,被告对社会大众安全造成威胁,需判处阻吓性判刑。不过考虑到被告可因警方未能联络事主再出庭作供而申请终止聆讯,虽然申请不一定会成功,但法官亦因此给予他1/3的减刑。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