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松阳6月30日(记者柴燕菲实习生袁爽通讯员何伟贞)发生在浙江松阳的一起亲生儿子殴打七旬老父并将其致死的离奇命案,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日,浙江松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儿子将父亲打死了,是要被雷劈死的啊!人都死了,我还能再说什么呢?”在法庭上,郑某追悔莫及。郑某由于一时的冲动,最终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
据郑某称,母亲过逝后,自己一家便与父亲分家过日子。三个妹妹先后出嫁后,父亲因身体不好,平时很少干活。2007年,郑某与父亲在赡养问题上产生纠纷,后经村干部主持父子俩立下字据,郑某每月支付30元钱、30斤米给父亲,父亲死后财产全部由郑某继承。但郑某兑现了四个月后,发现父亲经常把自己的动产偷偷给出嫁的女儿。非常气愤的郑某便从此不再给父亲钱和米了。事后,郑某又因父亲将自己种的近一亩茶苗全部拔光而动手打了父亲,但另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这一打,竟将父亲给打死了。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郑某与其父亲因家庭纠纷产生矛盾已有十多年,2008年2月10日14时许,因发现父亲将其种在田里的茶叶拔了,郑某跑到父亲房间质问并打了父亲几个耳光,随后又用右手打了父亲腹部一拳,见父亲被打倒在地后,郑某就离开了。其父亲在被打后的第四天在自己房间内死亡,经鉴定,死亡原因是外伤性肠穿孔致急性化脓性腹膜炎并发感染性休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为家庭纠纷,故意殴打亲生父亲,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郑某归案后自愿认罪,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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