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代理人败诉后聚众将原告律师打成重伤
本报讯 (记者/孙颖通讯员/杨桂胜)民事官司败诉,竟叫人在法院门口附近殴打胜诉方律师,其中一名见习律师被打成重伤。两犯罪嫌疑人弃保潜逃,另两名打人男子日前被罗湖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3年。
败诉后殴打胜诉方律师
2006年12月26日上午,深圳市一律师事务所见习律师康某陪同该律所律师刘某某到罗湖法院代理原告刘某诉深圳一清洁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当日11时许庭审结束后,法院判决原告刘某胜诉。
清洁服务公司委托代理人覃某丽认为在庭审期间曾受刘律师言语威胁,遂打电话叫其丈夫、该清洁公司法人代表胥某前来法院。尔后,胥某叫上蒲某阳(其公司员工)、覃某华一起到法院接覃某丽。
当康律师等人从法庭出来,走到法院门口附近时,发现从后面开来一辆车。车上下来的正是覃某丽等人,覃某丽下车质问对方“为何当庭威胁”,后双方发生冲突,胥某、蒲某阳、覃某华等人即下车对刘律师、康律师等人进行殴打。期间,胥某用汽车防盗锁参与打斗并用尖刀刺中康律师的身体,致其倒地不起,案发后与蒲某阳等人一同开车离开现场。同日12时许,蒲某阳、覃某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康律师右肺、胳肌、肝均裂伤,所受损伤为重伤。同年3月1日,公安机关将胥某抓获归案。
两案犯被判赔2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覃某丽、覃某华均弃保潜逃。今年1月25日,罗湖区检察院以被告人胥某、蒲某阳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康某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43603元。
罗湖区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胥某、蒲某阳结伙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被害人重伤,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判处胥某有期徒刑7年、蒲某阳有期徒刑3年。胥、蒲二人赔偿康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200117元。
“法律替律师讨回了公道”
“法律替被打律师讨回了公道,我很欣慰,这也表明了律师的社会地位在不断得到认可,律师执业环境也在逐步得到改善。”律协一相关负责人在听到此案的判决后表示。
据了解,律师被打事件近年来频频发生,今年3月26日,两名律师在开庭前被暴打,致其中一人左腿粉碎性骨折(详见本报3月31日A09版)。据律协相关负责人透露,3名打律师的嫌疑人已经抓获,日前已报龙岗区检察院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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