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7-02 03:17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7月1日讯(记者 王恩瑞)省防指向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明传电报,要求进一步做好城市县城防洪工作。
6月28日19时左右,我省太原、忻州、晋中等地降暴雨。
太原市1小时降雨量达27毫米,市区27处地点严重积水,总积水面积达8万平方米,最深积水处1米深,暴雨造成交通严重堵塞和居民家中进水,充分暴露出我省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薄弱,应对突发暴雨能力不足的问题。为保证今年全省城市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减轻洪涝损失,通知要求:
首先,要加强城市排涝设施管理维护。市政部门要加大对城市防洪排涝工程设施的维修管护力度,及时疏通城市排水管道,确保积水及时外排。各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依法加强城市防洪河道、排水沟渠、泵站渠道的管理,及时清理河渠垃圾等行洪障碍,保证城市洪水出路顺畅。其次,要快速反应,做好城市积水排退工作。市政部门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排退水方案,确保发生较大降雨后,排退水设施迅速启动,保障交通畅通和群众财产安全。第三,要做好城市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防洪排涝工作。各城市正在进行的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要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进度,保证在主汛期7月15日到来之前完成排退水设施的善后。项目部要制定切实可靠的度汛方案,明确责任人,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较大降雨时洪水排得出,排得及时。在河道内施工的单位要在主汛期前清除阻水建筑,确保河道畅通。一旦发现险情和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果断疏散危险区内的人员,迅速组织排险工作,彻底排除险情和消除隐患,避免人员伤亡。
通知要求,各城市防汛主管部门要做好城市排退水和群众安全转移的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按照制定的防洪预案精心做好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落实好居民集中区和学校等重要区域的防汛安全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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