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7月1日电(记者孟唤)记者日前从辽宁省12315指挥中心获悉:伴随百姓对商房价的质疑声,辽宁省商品房纠纷也成为消费者申诉的热点。据悉,在这个省受理消费者商品类申诉9557件中,涉及房屋销售的293件,继通讯器材、服装、鞋、电视机之后,列入消费者申诉量的前五位。
据介绍,辽宁省商品房纠纷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商品房质量问题。如建筑材料质量低劣,房屋渗水、透寒发霉,墙体开裂、墙皮脱落等。
二是商品房合同条款不平等,消费者处于弱势。据悉,开发商为逃避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在房屋尚不具备居住条件(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配套设施尚未开通)的情况下就草草交房;开发单位不能如期交房,却拒不支付违约金;房地产开发企业随意更改房屋设计,房屋结构及小区配套设施与宣传图片或沙盘展示不符;开发商不能如期为业主办理产权等。
三是存在一些强制性收费。据介绍,交房时,购房人往往要被强制交纳取暖费、物业费、气源费、装修抵押金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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