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7月2日电(记者伍彧彧)从7月1日起,山西省级所有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预算单位,将全部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公务消费后,拿消费POS机小票和发票即可实现报销。同时,信用卡持卡人的所有消费信息将被一一记录在案,每一笔消费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寻,使政府支出更加透明。
据了解,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其范围覆盖以往采用现金支付的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以及其他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交通银行等10家商业银行被确定为全省预算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各预算单位可在认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自主选择一家银行为本单位公务卡代理行。
公务卡外观上与普通的银行卡没有太大区别,印有“银联”标志,但卡种代号统一为“62”字样,表示为公务卡。行政预算单位在指定的发卡银行为公务人员办理了公务卡后,该单位公务人员在出差或办理公务时便可持个人公务卡进行透支消费。这样能够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到收款人之前,最大程度地保留在国库中。
公务消费将由供应或服务商与代理银行进行结算。结算后,公务卡的消费数据会立即传送到银联公司、财政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持卡人可持刷卡凭证——POS机小票和发票到单位财务申请报销。而单位财务部门必须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对个人申请报销的刷卡消费信息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支付指令,实现报销。
据山西省财政厅温建栋处长介绍,使用公务卡结算,既不需要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和保管现金,也不需要工作人员提前向单位借款,减少了现金的使用,简化了公务支出报销流程。同时,财务部门可以有效监控财政支付的真实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减少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支出透明度。
山西省首批600张公务卡在省级行政机关启用后,随后将在部分事业单位进行试点,在市级行政机关全面启动试点工作,条件好的县市也可启动试点工作。到2009年,在省级事业单位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县级全面启动试点工作。2010年全省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此后,预算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预算单位的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支出,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要使用公务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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