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9月17日期间,北京市将对一定区域内的户外广告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其中,竞赛路线、地铁站、火车站、长安街及二、三、四环路全线严禁非奥运赞助企业进行广告宣传,而奥运赞助企业竞争对手的户外广告禁放区域也同时划定。
昨日,北京市政府发布通告明确,受控制的户外广告包括交通线路沿线和建筑物上的广告牌、灯箱、霓虹灯以及公共交通工具车身、车厢内部、车站的广告等。
根据临时控制措施,户外广告的临时控制区域分为严格控制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严格控制区域包括马拉松、竞走、公路自行车比赛路线,所有竞赛场馆及其周边区域和通向竞赛场馆的主要道路,通向首都机场的主要道路,地铁、城铁和部分火车站等8个区域以及通过上述区域的公共电汽车,这些区域的户外广告资源只能用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展示以及赞助企业的广告宣传,禁止非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赞助企业进行广告宣传。
而训练场馆、通向训练场馆的主要道路、北京北站及其周边区域、西单商业区及西单北大街、北京北站以及包括新街口大街、西四大街、安定门内大街、祈年大街、平安大街、前门大街、东四大街、天坛东路、两广路等在内的市中心主要道路,都属于一般控制区,其户外广告资源禁止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赞助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进行广告宣传。(记者李少鹏) (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