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7月2日电(记者吕晓宇)2日,山西省对55名不认真履行治超工作职责的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有33名干部受到行政处分,11名工作人员调离执法队伍,11名协勤人员被辞退。
记者从山西省治超办了解到,被处理的55名执法人员涉及公路、交通、交警等部门。
山西省治超办在今年4月到5月的检查中发现,这些执法人员和部门存在失职、渎职、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源头监管失控等问题。其中,山西省公路局太原分局一些治超点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太原市清徐县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太原市个别民警在治超中不负责任,永济市不落实治超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源头监管失控。
针对这些问题,山西省交通厅、太原市、运城市勒令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对55名责任人给予处理,其中山西省公路局太原分局一名副局长、永济市治超办主任、清徐县交通局一名副局长被免职,部分治超点的负责人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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