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祝慧容
都市报讯 7月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房产局获悉,新《房屋登记办法》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办法最大的变化在于将以往以“房产证”为准的原则改为以“房屋权属登记”为准,有效地防止了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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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购房者买房时,最关心的是“房屋权利的归属”。《房屋登记办法》施行之后,将淡化纸质凭证的功用和重要性,转而注重登记的信息。房产局的房屋权属登记将成为判定房屋权利归属的主要依据。
今后,房屋所有的买卖、转让、赠予及法院查封等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其依据要以房屋所有者在房产部门备案的房屋登记上的内容为主。
以前,对于夫妻共有房屋,一般房产证上只注明丈夫或妻子的姓名,很容易引起产权纠纷。从7月1日开始,这种情况将得到解决。根据新登记办法,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也就是说,房屋权属登记将同时注明夫妻二人的姓名,并标明“共有”的字样。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那么将不视为共有财产,登记方单方享有对该房屋的处置权利。
这位负责人这样解释房屋权属登记在房屋权利归属中的重要性:“房产证就像居民身份证,房产局的房屋权属登记相当于公安部门留有的户籍档案,公民个人无法对内容造假。”
对于已经有房产证的人要办理产权备案登记的,要先到乌鲁木齐市房产大巴扎网站或者乌市房产局,先查询自己的房产是否已经备案,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备案,就要带上购房合同、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缴纳的契税等发票,去乌市房产局进行产权登记备案.。
据了解,新登记办法实施前,居民购买的房屋在房产部门进行的合同备案,只能证明买卖双方具有债权和债务关系,因此“一房多卖”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新登记办法设定了新的登记类型,如果购房者签订了购买房屋合同后,就可持相关材料到市房产局进行预告登记,只要购房者进行了预告登记,开发商再次进行转让就不能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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