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记者张海燕)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张俊九关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的建立。张俊九说,从现在情况看,甘肃等6个省市到2008年6月才能完成清欠工作,黑龙江、吉林、辽宁的清欠工作可能要到今年年底才能完成。
其中,黑龙江拖欠职工工资126.2亿元,涉及196万职工,解决起来困难很大。
张俊九在谈到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时说,尽管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重视,中央财政去年补助各地100亿元,要求于去年年底基本完成清欠工作。但从现在情况看,甘肃等6个省市到2008年6月才能完成清欠工作,黑龙江、吉林、辽宁的清欠工作可能要到今年年底才能完成。其中,黑龙江拖欠职工工资126.2亿元,涉及196万职工,解决起来困难很大。前清后欠问题仍有发生,建筑等职工行业层层转包带来层层盘剥,层层拖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缺乏有效制约办法,政府“追讨”仍是主要手段。
张俊九说,职工应得的合理工资收入仍得不到有效保障。尽管政府部门公布了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等,但对企业并没有约束作用。部分企业尤其是许多非公企业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标准,甚至一些企业职工收入还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调查中,有14.2%的职工认为本人工资相当于最低工资标准,有6%的职工认为本人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很多职工不了解最低工资制度,不知道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占到60.8%和75.1%。
对于上述问题,张俊九建议全面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监察,重点查处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和超时劳动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对于劳动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和职工举报的违法的行为,要加大处理力度,加重企业的违法成本。对于欠薪问题,要予以持续、重点关注;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将易发生工资拖欠的行业、企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对拖欠、克扣职工工资严重的企业,责成按一定比例在指定银行交纳工资保证金,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