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七月四日电新加坡消息:两名印尼男子在新加坡违法卖肾并发假誓,三日被法庭判处罚款及坐牢。这是新加坡第一起买卖人体器官被控上法庭的案件。
据联合早报网报道,两名被告分别为二十六岁的男子苏莱曼和二十七岁男子杜尼。
案情透露,苏莱曼和杜尼被非法集团以钱财诱惑,答应非法卖肾。杜尼还被印尼的非法集团雇用,充当“跑腿”,负责协调工作。两人在宣誓官面前发假誓,提供假资料给医院的移植手术道德委员会,以致委员会批准进行活体肾脏移植手术。
被指买肾的两名男女是董伟双(五十六岁)和印尼籍的苏朱丽雅娜。董伟双是当地一家知名百货公司的执行主席,两人被指通过中间人王锦兴找上杜尼和苏莱曼。
今年三月十七日,杜尼的肾脏移植到苏朱丽雅娜身上,他获得一笔印尼币一亿八千六百万盾(约合新币二万九千三百九十元)的卖肾报酬。董伟双则因为事件被揭发,最终未进行手术。
法官判案时指出,苏莱曼和杜尼应知道贩卖器官违法,也没有证据显示他们主动卖肾,两人显然是被非法集团所利用。苏莱曼卖肾不成,最终并没得到很大的好处,以后也不可能再犯。而杜尼卖掉肾脏,并且收到钱,从中得到很大利益,所以罚款额应比苏莱曼高。杜尼充当非法集团“跑腿”,罪行严重,必须被判较长刑期。
最后,卖肾不成的苏莱曼,因四项控状被判坐牢二个星期,另加罚款新加坡币一千元;而已将自己一个肾脏出卖移植给他人的杜尼,则因为充当贩卖器官集团的“跑腿”,共五项控状,被判坐牢三个月又二个星期,另加罚款二千元。
法官强调,法令的宗旨是要保护器官捐献者,不会因为贫困而被利用。新加坡不能容忍人体器官的商业交易。
印尼大使馆参赞卡迈勒·哈里布瓦都说,法庭的判刑与两被告的罪行成比例,希望想卖肾的人汲取教训。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