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兴园小区一高楼出现裂缝
业主认为系顶层一户拆除承重墙导致
本报讯 (记者欧钦平 实习生程晨)近三个月来,石景山重兴园小区10号楼多名业主因为同一件事心烦不已:4月中旬,在该楼1、2单元顶层购买了两套相邻房屋的业主李某,将此前自己在露台上加盖的钢结构板房拆除后重建,之后1、2单元之间的隔墙出现了纵贯几层楼的裂缝。
众业主认为,墙体裂缝是因为李某拆除了顶层两个露台之间的承重墙导致。
楼体裂缝纵贯几层楼
重兴园小区10号楼是一幢15层的板楼,共3个单元,每个单元1至14层为3户,15层则只有两户。李某购买的1单元1502号和2单元1501号房间是两套相邻的两居室,各带一个露台,两个露台之间有一堵1.5米高18厘米厚的隔墙,这是一堵承重墙,系钢筋混凝土浇注而成。
小区多名业主称,2002年李某入住时,为了将两个露台连为一体,就把这堵隔墙拆除,并在露台上加盖了一间钢结构板房。今年4月中旬,李某将原来加盖的钢结构板房拆除后加高重建,“连修路的风镐都使上了,动静特别大。”多名楼下业主称。不久,李家楼下两户业主(1单元1403号和2单元1401号)发现,1、2单元之间的隔墙出现两道纵贯整面墙体的裂缝。他们逐层向下查看发现,其中一道裂缝延伸至13层,另一道裂缝至少已延伸至9层(8层以下因住户不在等原因尚未逐一查看)。6月30日,记者看到,这两道宽约2毫米的裂缝正如业主所言纵贯了几层墙体。
业主归咎于承重墙被拆
2单元1401号业主王先生说,他们随后找到李某,“她说当初买房时,开发商答应她可以在赠送的露台上加盖板房”。但这一说法遭到开发商否认。小区开发商——北京重厦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石先生表示,开发商不可能答应业主改变房屋结构、外观和加盖建筑物,拆除承重墙则更在严禁之列。
5月初,业主相继向物业、城管和建委反映情况,小区物业随后对李家下发停工通知单,施工随即停止。但6月初,施工再次开始。记者6月30日进入李家发现,露台上的钢结构板房主体已完工,室内装修已开始进行,工人们称再有半月即可完工。物业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因此无法强行要求业主停工。
5月12日,应4户业主要求,石景山区房屋安全鉴定站对这4户业主的房屋结构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称,出现裂缝的主要原因是房屋墙体、楼板受到外力震动,外部荷载加大,导致承载力降低。该报告认为,这些裂缝尚未达到《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有关混凝土结构危险构件的条件,不影响整体结构安全。
楼下业主认为,裂缝因李某拆除的露台隔墙导致。他们分析称,被拆除的隔墙内原本布满钢筋,起到牵引南北墙的作用,她将隔墙拆除后,整个楼房的承重结构被改变,只是之后几年以来没有受到大的外力作用,问题没有显现。此次李家再度施工动静很大,楼下承重墙随之出现裂缝。
楼房整体结构将被鉴定
众业主认为,该报告仅针对1单元1403号、1303号和2单元1401号、1301号共4户业主,未考虑其他楼层情况。该楼整体结构是否安全,需对所有楼层进行整体鉴定后才能得出结论。因此他们将联合所有业主,邀请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对于李某在露台加盖钢结构板房的情况,鲁谷城管队工作人员表示,如确属违建,他们将进行查处,但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执法存在一定难度。负责处理此事的鲁谷房管所工作人员则未发表意见。截至发稿,记者一直未能与李某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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