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杨静)4月1日新的《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已经开始实行,昨天,南京市物价局批复了该市房产局制定的房屋安全可行性评估收费标准,这意味着已经实行了六年的房屋装修结构安全审定技术服务收费停止执行。
记者留意到,与此前的《关于房屋装修结构安全审定技术服务收费暂行标准的批复》相比,还有一个重大的改变,以前“拆除或部分拆除非承重墙体”,都要备案并且要根据房屋面积缴纳一笔安全审定技术服务费,而如今,除了拆改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以外,普通住宅要拆除非承重墙就不再需要获得行政许可,原来的这笔费用也可以节省下来。
新设房屋安全可行性评估费
但事实上,不少市民打算采取的较小的局部拆改行为,例如住宅装修中在承重墙上开门、开窗等,非常不愿意请设计单位设计,因为成本高昂也比较麻烦,造成申请许可的难度加大,有的干脆私自拆改。对此,《条例》也予以了考虑,申请许可事项在不涉及建筑主体的梁、柱、板等支撑结构和基础结构,而且没有设计方案的情况下,可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房屋安全可行性评估报告替代设计方案,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可以按规定标准收取房屋安全可行性评估费。
物价部门明确,房屋安全可行性评估费,必须坚持“自愿委托、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住宅房屋按拆改部位每处1200元收取,每增加一处加收400元,每套住房收费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非住宅房屋按拆改部位每处1800元收取,每增加一处加收600元。其服务内容包括:前期现场勘察、审核图纸资料、安全性验算与分析、编制加固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及加固图校审、加固工程施工交底和验收等。
不收费也存在隐患
其实,原来的规定实施了六年,就被争议了六年。不少市民表示,房子是自己的,想要砸个非承重墙,还要备案收费,非常不合理。六年后,这个规定终于黯然退出。而原来按面积收取的300元-700元不等的安全审定技术服务费也退出了历史舞台。
因为现在住宅拆除非承重墙不用许可,表面上看市民方便了许多,不必去备案,可以放心大胆按自己的需要“设计”了。但在装修过程中,因为不专业,很可能出现把承重墙当成非承重墙一起拆了的情况,从而产生不小的安全隐患。
“不论怎么拆改,都不能影响他人房屋安全”,房管部门很坚决地表示,市民如果未经批准进行房屋拆改或者未按批准方案拆改的,都将被重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罚款将达到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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