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银川7月7日消息(记者许新霞)截止六月底,随着青铜峡、永宁两个市县化解乡镇债务工作的结束,宁夏自治区7.38亿元乡镇债务全部偿还完毕,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完成了化解乡镇债务工作。
地处西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需要,乡镇政府普遍背上了债务。
据2006年初步清理统计,截止2005年7月31日,全区188个乡镇债务总额达9.9亿元。其中,金融部门债务1亿多元。后经审计确认,共核算债务7.38亿元。而造成久拖不清的乡镇债务原因主要是普及义务教育、修建乡村道路、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整治绿化村容村貌和基层政府建设等公益性支出。而由债务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2006年,中央提出“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精神。2007年,宁夏正式启动了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当年川区的中宁县与山区九县区全部完成了化解任务,川区市县完成率达到71%。
宁夏在化解乡镇债务工作中,坚持“以县为主、上下联动、分类处置、以奖代补、签订责任”的工作原则,明确由财政、教育、交通、水利、民政和计生六个部门分工负责。财政预算安排还债、项目抵顶减债、资产转让抵债、动用集体收入化债和加大转移支付等一系列的措施克服了化解乡镇债务只靠财政资金偿还的误区,也提高了化解乡镇债务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同时,宁夏自治区财政还对完成乡镇债务化解任务好的县市区给予化解额度5%到10%的奖励,起到了很好的激励引导作用。一道道“高压线”的设立严格杜绝了2005年7月29日以后新债的产生。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王和山说,乡镇债务化解工作决不仅仅是简单的“欠债还钱”问题,更重要的是建立基层干部工作的信心,树立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诚信形象,缓解干群关系。宁夏在此项工作中的大手笔,最重要的是有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坚强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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