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对各省市区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环保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统计局、监察部作出以下决定。
因江西省鹰潭市、海南省三亚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云南省玉溪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或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或无故不运行。
暂停四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湖北蒲圻电厂、贵州省金元股份有限公司黔北总厂的金沙电厂和习水电厂、山西省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柳林电厂,未按照《“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在2007年年底前建成运行脱硫设施;暂停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火力发电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因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角B厂、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洛阳双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豫港电力开发公司伊川二电厂、河南三门峡陕县惠能热电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庆恒泰(万盛)电厂、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庆合川发电公司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大龙发电有限公司7家电厂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按脱硫电价的5倍扣减电价款,全额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并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工作。(记者武卫政孙秀艳)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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