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涛)从即日起,在营业性场所播放已公开发行的72首奥运歌曲,应先办理许可手续,这同时也标志着西安背景音乐版权收费已正式开始。据悉,如果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超市播放奥运歌曲,每月最高收费约190元。
商业用途使用奥运歌曲需办理许可手续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表演权部主任朱严政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奥组委已授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方式统一管理奥运歌曲的著作权,今后凡以商业用途使用奥运歌曲的经营场所,均应提前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或管理中心联系办理许可手续。据悉,目前已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奥运歌曲达72首。
为保证奥运歌曲的合法传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近日也发出公告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商业用途使用奥运歌曲的,如在商场、超市、酒店、餐饮、公共交通工具等经营场所公开播放奥运歌曲,通过演唱会、演奏会等现场表演奥运歌曲,制作、发行以奥运歌曲为内容的音像制品等,均应事先与音著协联系并办妥许可手续。
凡使用奥运歌曲的单位可与中国音著协或西安联络中心联系,申请办理使用许可手续。“对未经许可而坚持播放的商业经营场所,我们将通过举报或法律途径来解决。”该协会西安联络中心负责人魏红说。
此外,该公告也称,个人、家庭、学校、机关、群众自发性活动等以非商业用途传唱奥运歌曲的,可以不必办理许可手续。同时,凡已经获得中国音著协背景音乐播放许可的单位,在许可有效期内将享有播放奥运歌曲的权利。
千平方米以下超市每月最高交费约190元 西安目前使用奥运歌曲的情况如何?魏红介绍,除了沃尔玛、麦德龙、好又多、家乐福等多家企业在北京取得了许可手续外,其他的经营场所目前大都没有办理许可手续。“目前主要的麻烦在于取证上。”她说。
中国音著协表演权部主任朱严政也表示,将包括奥运歌曲在内的背景音乐作为商业用途,收费将参照《使用音乐作品进行表演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标准》执行,各地可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优惠或者下浮。同时,在取得相关手续后,经营者可得到1400万首歌曲的使用权。
根据该标准,记者发现,对商场、超市等按照面积进行收费,根据营业面积不同,每年每平方米收费由2.18-2.66元不等,其中营业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18元,营业面积在1000-5000(不含5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30元。如果一家1000平方米营业面积的超市在使用包括奥运歌曲在内的音乐作为背景音乐,超市每月要交费约190元钱。
对宾馆的收费将按床位收费,每个床位每月收费1.75元,而宾馆所附夜总会、歌舞厅、咖啡厅、餐厅、卡拉OK歌厅(含KTV包间)等场所另行计算。对仅提供机械表演的酒吧、咖啡厅、餐厅等场所,也按营业面积收费,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25元,营业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