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发现自己的学位论文被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收入“论文库”,并对外提供后,284名硕士、博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昨天海淀法院对外通报,这284起侵犯著作权官司中,有234人打赢维权官司,分别获得2300元至3300元不等的经济赔偿。
原告之一姬小姐起诉称,2005年6月,她在中科院研究生院创作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后发现,万方数据公司未经自己许可,就将该论文收入“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并将该数据库出售给高等院校图书馆等用户。与姬小姐有相同遭遇的还有数百名研究生,他们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均在万元以上。
万方数据公司认为,学位论文在创作期间均曾接受多方支持和帮助,因此学位论文的著作权不应完全归属作者。此外,他们的“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服务对象主要是科研院校图书馆等,而且仅限于局域网内部使用,带有明显的公益性,不存在收取成本外费用的营利行为。
法院在审理后,根据学位论文的不同授权情况,作出了三种判决结果:原告已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被告公司又通过转授权方式获得将该论文收入论文库的权利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未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但学校层层授权给了被告公司的,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分为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分别判赔2300元和3100元;原告没有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学校也未将该文授权给被告公司的,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分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分别判赔2500元和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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