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数据标准镜像系统截屏图。 |
500硕博“联名”讨要稿费
论文官司疑有幕后操纵
核心提示
据了解,正是由于著作权问题解决不了,国家图书馆的数字化工程至今搁浅。500博士、硕士状告万方数据公司侵犯论文著作权,上月,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其中10起诉讼。由此,人们关注的目光再次投向网络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
被告的“难言之隐”
据了解,如此大规模以保护知识产权名目出现的法律诉讼,在中国数字版权行业内尚是第一起。
针对此案,万方数据公司的市场总监张秀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万方愿意就上述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支付费用。“但是如果一个赔偿标准高到将一个企业告到破产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同时,万方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从去年年底6博士状告万方开始,到今天的500博士硕士,万方一直有“难言之隐”。之所以想在合理范围内赔偿了事,是因为,“我们不想把背后的合作伙伴兜出来。”
“如果全国有学位授予点的五六百家高校全都成了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被告,被连带告上法庭,这在国际都将成了笑料。”该负责人称。
据了解,万方数据属于作为科技部的事业单位之一的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所属的股份制公司,成立于2000年。实际上,通俗讲,万方数据就是国内第一家“数字图书馆”公司。
张秀梅形容,“我们做的工作其实就是馆藏的搬家工作。”她表示,万方数据目前拥有学位论文数据多达百万篇,其中已经数字化的有50万至60万篇。
由于中信所是国家法定的三个学位论文馆藏地(分别为国家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中信所)之一,张秀梅表示,万方数据的许多文献信息都来自于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而学位论文的数字化授权都是万方公司代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同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
“我们使用这些论文资料,是已经获得了授权的。”张秀梅表示,“在同高校签订协议的时候,万方就已经支付了使用费用,但是否能够到达每个作者手中,万方数据公司已经无法进行监控。”因此,张秀梅表示,被外界认为在侵犯论文所有者的著作权,万方确实很冤屈。“每年公司支付给著作权人的稿酬就达上千万元。”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导致版权纠纷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就学位论文的著作权人归属,学界在认知程度也有分歧。“有些高校就认为,学生的学位论文并不能单单归属于学生个人,而是应该归学生、导师以及学校三方所有,毕竟论文是在学校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如果这个观点成立,就意味着,即便没有学生的授权,学校也有权自行处理学生的学位论文。记者了解到,此前,曾经有学生因论文著作权问题将母校告上法庭。
背后有操纵者?
然后,让万方难以忍受的不是背上了外界一贯认为的“他们没有支付著作权人稿费”的恶名,而是这个案件的背后,仿佛有竞争对手的操纵。“500名博士、硕士虽然来自全国各地,但索要起诉代理权的信件竟然能传到我们公司的博士、硕士手中。”该公司一位人士表示了自己的疑问。
记者在大连某高校图书馆网站上,看到了要求授权信件。随后,根据读者提供给本报记者的该信件原文,记者看到,该要求授权文本称:“我是清华大学中国知网cnki的编辑李某,给您致函是由于您博士毕业论文《××××××的研究》被侵权一事……自2001年以来,被告万方公司在既无国家批准的出版资质、又不经广大作者授权的情况下,从其控股股东——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处拿到上百万篇博硕士学位论文,扫描制成所谓《中国学位论文数据库》进行非法销售……”
“为此,代理该案的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我单位联系到更多的作者主张其权益。整个取证、出庭、诉讼的全过程均将由律师事务所代理,不用您亲自出庭,且无论胜诉与否您均不需支付任何费用……”落款为:“中国知网李某,清华大学华业大厦1515室,邮编:100084。电话010-62791818转88×× ,手机:1370129××××。”
而在网上公布的该征集委托人授权的信件的网页跟帖留言中,记者看到了下述文字。一位署名“内含子”的网友2008年3月26日表示,“搜索一下,发现6博士诉万方似乎确有其事。再去中国知网cnki看一下,它也在卖论文——收费下载。搜索一下,我的论文赫然也在其中。这不是有点……真让人摸不着头脑。我这法盲实在弄不清万方和知网的行为到底有什么区别。”根据查询,记者了解到,中国知网属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中国知网该编辑李某,该编辑表示,信件确实是他发出的。针对记者提出的“作为万方竞争对手的一名员工,来参与发送上述信件是否合适”的疑问,该编辑表示,“是在为著作权人维护权利,没有感到不合适。”
针对记者提出的“同方是否有同类侵权行为,如何处理著作权稿费”的问题,该编辑表示,“如果有著作权人发现自己的论文被同方使用,可以把自己的姓名、毕业证号以及论文名称发到一个指定的邮箱里,同方在核实后,会发放稿费。”随后,记者就上述问题向同方公司发送了采访要求,但截至本报发稿时,同方公司始终没有回应。
难跃“版权门”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报道,过去几年中,也发生过多起对于数字图书馆侵权所提起的诉讼,而且 “这些案件无一例外以数字图书馆的败诉而告终。”
张秀梅表示,这个案件未来的判例,已经到了决定这个行业还让不让干的问题了。万方可以在一定限度内给予著作权稿酬,但如果赔偿数额足以使万方破产,那中国这个产业的其他同行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本来底子就薄,起步晚的中国数字图书馆行业,其发展可能就会因这次的诉讼而发生倒退。”
在张看来,在诸多类似案件背后,始终有一个如何把握著作权和社会信息共享间平衡的问题。“著作权的确是为了保护创新,但如果共享不足保护过度,文明难以传承传播,创新也将受限。”
记者了解到,正是由于著作权问题解决不了,国家图书馆的数字化工程至今搁浅。“一个版权官司就完蛋了,所以成千上万的论文、专著尘封在库房里,任蛀虫侵蚀。”一位人士叹息。
然而,法学界的人士也发表了自己不同的看法。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报道,“原告方代理律师李孝霖说,因为国内数字图书馆许多都存在侵权问题,所以一告就输。”“复制能力好得不能再好了,法律保护弱得不能再弱了。”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家力在自己撰写的一篇关于探讨数字图书馆版权保护的文章中如是感叹,“网络的发展对于数字版权的保护是一场法律上的较量。”也有信息研究专家表示,传统的产生于工业时代的版权保护措施,在信息化时代必须革新,以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 晨报记者 范颖华
事件回放
500硕博
状告万方
从2007年起,因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将自己的论文收录入数据库并出售给一些单位和个人”,323名博士和179名硕士将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数据”)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每篇论文1万至3万元的损失。
上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其中10起有关学位论文侵权盗版的案件。
根据4月15日本报的报道,法庭上,“万方数据公司代理人认为,涉案论文数据库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科研院校图书馆及公共图书馆,而且仅限于局域网内部使用,并非在互联网上不受限制地使用,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科学研究成果,带有明显的公益性。而且公司未向用户收取除制作成本以外的任何费用……因此不构成侵权。”据悉,法庭试图对原被告进行调解,但是在赔偿金额上由于悬殊过大,而没有达成。万方数据认为按照电子出版物的稿酬标准,支付给作者的报酬金额应该在3至30元/每千字,而原告则坚持按照传统出版物30至100元/每千字标准的上限给付稿酬,这一差异造成双方调解失败。
据记者了解,无独有偶,去年年底,万方数据公司就曾经被6位博士起诉,法院判决万方公司给付12000到6000元不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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