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7月8日电 近日,一场因为房屋租赁纠纷引起的群体性闹事即将发生之际,法官来了。没有诉讼,纠纷就消弭于无形。
自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建立法官联络员制度以来的3年里,被称为“管段法官”的驻社区和企业法官联络员就将数百件这样的社会纠纷解决在诉讼前。
法官本来是应该在法庭坐堂问案的,怎么会像派出所民警一样“管段”呢?原来,这是秦淮区法院在3年前创建的一种法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种新形式。
秦淮区法院院长张敏今天告诉记者,社区和企业发生的各种纠纷,不少是民调组织难以调解的。而法官在诉讼发生前参与调解,不但有利于法官及时掌握案源,也有利于减轻当事人的讼累,促进社会和谐。于是,他们从2005年开始实行法官联络员制度:将数十名法官安排到全区47个社区和村委会及部分企业,担任法官联络员,定点、定人地为社区和企业开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每个法官联络员都向社区公布了24小时开通的热线电话,而且每周至少要到联系点服务一次。由于法官联络员定点定人,被社区群众亲切地称为“管段法官”。
“管段法官”还真管事。今年初,某超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将承租某开发公司的门面房及时退租,影响了接手的某公司开业。情急之下,该公司准备派三四十名员工到开发公司闹事,一时间双方剑拔弩张,情况十分紧张。
秦淮区法院研究室主任戴娟告诉记者,现在这种因为合同纠纷引起的事件常有,“派出所不好管,民调组织管不了”。而在过去,当事人不诉到法院,法官也是不好管的。
现在有了法官联络员,就不一样了:
“管段法官”主动上门,将超市的总经理和开发公司的领导召集一起进行协调,给他们分析利害,强调了逾期不交房将带来的连锁纠纷,尤其强调若因超市不能腾空交房而引起诉讼会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结果,法院少了一起案件,社会少了一起事件。
而最欢迎“管段法官”的,还是社区的普通居民。因为谁都怕打官司,现在只要一个电话,就会得到法官的帮助。比如夫子庙社区的居民老王,因对外孙不满而萌生了收回原来赠与外孙的住房的念头,并因此产生纠纷。就在即将闹上法庭之际,他想起了“管段法官”。一个电话的结果是,担任夫子庙社区法官联络员的少年庭法官专门协同居委会主任去老人家里宣讲法律,调处纠纷,圆满解决了这段扯不断理还乱的家务纠纷。
现在,法官联络员制度已经是南京市秦淮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院里专门设立了活动办公室,对法官社区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讲评、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全年进行总结,并将该项工作纳入院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而制度的落实,也使法官深入社区、企业,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协助并提高社区干部调解纠纷的能力,以及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等成为常态。今年初,民二庭就制定了走访企业计划,并通过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帮助企业审查合同,建立信息交流机制,规范企业主体行为等。迄今为止,民二庭已走访了驻区多家单位,为辖区内的企业提供服务百余次,帮助他们完善合同40余份,为辖区经济良性运转起到较好的作用。
蒋德 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