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7月7日,下同)上午,东莞市长安锦厦振安学校大门口,一名女子怀里抱孩子的遗像,向学校讨说法。遗像上的孩子叫潘钲奎,生前是振安中学初一班的学生,上学期间溺亡,家属认为学校管理不善,对孩子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向学校提出80万元的索赔,因学校一直未给出满意答复故表示不满。
回家路上溺亡 6月13日,大雨袭击东莞,许多镇区被大水淹没。下午4点30分左右,14岁的潘钲奎和他的同学,走到好明珠幼儿园外的一个红绿灯路口旁边时,不慎溺水身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目击者说:“当时下着大雨,我看到对面有两个小孩子在走来走去。可能是因为路上的水太深了,他们步履维艰,过了一会,就听到那边有人大声地呼救,有个孩子掉到水里不见了。”
7日上午,记者赶到出事地点时,堆在那里的许多沙袋还没有撤离,可见当时积水之深。孩子出事之时,还有10多个工人在附近工作,他们听到呼救声,急忙赶过来搜救。但积水又深又广,搜救工作进行得很艰难,错过了救人的最佳时机。孩子被从水里捞起来时,已经永远地离开了。
因为出事的时间,孩子还在学校上学,所以潘氏夫妇认为学校管理不善,对孩子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潘先生说:“平常孩子回家,都要我们家长亲自签过放行条,才可以把孩子接走的。学校说他们那天停课,但我们直到孩子出事之时,都没有收到过要我们去学校接孩子的任何信息,更没有在放行条上签字,所以学校负有全责。”
对此,阳校长说当时是有电话通知过家长的,但到底有没有打过,到现在也没法证明了。至于孩子是怎么跑出学校的问题,阳校长说:“我们事后调查,孩子是从校园后面的围墙那里爬出去的。”
家属索赔80万元 6月23日,学校组织了和家长的见面会。家长向学校提出了80万元人民币的索赔。6月28日,两方在长安镇文教办孙主任的办公室再次组织了会谈。这次,家长将索赔金额稍有降低,但仍然有55万。阳校长说:“直到7月5日为止,双方有律师或无律师参加的会面和协商已经达到了5次。”但仍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
7日上午,家长认为学校故意推卸责任,长时间不处理,于是在学校门口表示不满。
律师称学校管理不当 对此,律师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学校可能存在两方面的过错。一是明知当天城区水浸严重,在没有通知学生家长的情况下,让学生擅自离校,导致学生脱离监护人的保护,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二是学校可能存在管理不当的问题。在当时的情形之下,学校应该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严格保证学生停留在安全的区域,直到家长接走为止。(记者肖汉民)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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