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香港《种族歧视条例草案》通过后,少数族裔的权益将获得更多保障。(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立法会10日以45票赞成,无人反对的情况下三读通过《种族歧视条例草案》,规定因种族而提供不同待遇即属歧视。日后若香港市民使用“黑鬼”、“鬼佬”、“宾妹”等词语去称呼少数族裔,并明显带有挑衅或侮辱成分,将可能触犯法例。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表示,不论是资源较丰富、经济条件较好的西方族裔,还是新来港、自身条件较薄弱的南亚裔人士,均受条例保障。
特区政府在今年的财政预算案已预留1600万元开设4个小区传译中心,照顾少数族裔需要。
林瑞麟希望议员能支持该条例,共同努力照顾好香港的少数族裔,一方面让他们融入社会,另一方面又能保留其少数族裔的特质,使他们能为香港这个多元化的社会作出新贡献。
条例最终获得通过,日后特区政府和私人机构聘请雇员、提供教育课程、销售货品及申请成为会社成员时,不能有种族歧视行为。职训机构提供的课程和公私营医疗服务,要为少数族裔人士提供翻译服务,否则可能被控种族歧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回应说,有关单位打算在下周五把《种族歧视条例》刊宪,而港府把条例分阶段实施的计划并没有改变。
而对于豁免语言歧视的修订被否决,林瑞麟表示,将跟平机会商讨,草拟守则,让公私营机构遵守。被问及特区政府会否考虑在新的立法年度就语言豁免方面提出修订时,林瑞麟并无直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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