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澳门三常会10日听取特区政府介绍新“劳工法”法案替代文本。(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10日明确表示,将于下周提交立法会的“劳工法”法案替代文本,将删除备受争议的“协议除外”表述,为劳、资争持不下的超时工作补偿订定清晰的最低标准。
谭伯源重申任何劳动合同、协议均不能低于法定标准。特区政府会引入以徒刑代替罚金的概念,加强对欠薪雇主的执罚。
澳门工联对特区政府的立场表示欢迎,仍认为欠薪徒刑化、设立长期服务金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谭伯源10日列席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会议,介绍特区政府下周向立法会提交的《劳动关系法》法案替代文本的主要修改内容,并就备受争议的“协议除外”、恶意欠薪刑事化及长期服务金等清晰表达特区政府的立场。
会后谭伯源表示,特区政府在立法会细则讨论“法案”期间,充分听取了议员和社会对“劳工法”修改的意见后,对“劳工法”修改提出更成熟的意见。强调特区政府在修改“劳工法”过程中一直坚守两个原则:新的“劳工法”对雇员的劳动保障一定不能倒退;订定劳动保障最低标准。
谭伯源表示,在容许劳、资双方自由订定劳动合同、协议同时,任何劳动合同、协议的条文不得冲破法定的劳动保障最低标准。因此,法案的替代文本将会删除超时工作、夜班和轮班工作、试用期和解雇预先通知期的条文中的“协议除外”的表述。
特区政府会为上述劳、资争议激烈的条文订定清晰的法定最低标准。如强制性超时工作的额外补偿为工资的50%;建议协议超时工作的额外补偿为工资的20%。任何劳动协议均不能低于这一最低补偿标准,否则视为无效。
对于劳工界要求将“恶意欠薪刑事化”。谭伯源强调,特区政府绝对同意对恶意欠薪或故意欠薪的雇主加强阻吓,会切实利用法律、行政手段处理欠薪雇主。现时雇主欠薪已属刑事化,属于刑事轻微违反。
新的“劳工法”仍沿用欠薪属刑事轻微违反的规定,但特区政府理解社会希望加强对欠薪雇主阻吓的诉求,替代文本将引入新的规定:若雇主被法院裁定为欠薪或故意欠薪,雇主若逃避缴交法院判处的罚金,法案建议允许以徒刑代罚金,以此加强雇主缴交罚金的执行。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