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水县练集镇一营业所代办员贾某把两名储户的存款据为己有后潜逃。汶川地震发生后,受抗震军民的爱心感染,贾某主动从上海赶回家乡投案。昨日,记者从商水县检察院获悉,贾某回乡后径直到检察院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贾某是商水县袁老乡人,高中毕业后,到该县一家银行工作,后来任该县练集镇一营业所代办员。为了给家人看病,1998年,贾某采取收入不记账的方式,先后将储户曲某和姚某的1.6万元存款据为己有。
案发后,贾某携带其中的部分款项,潜逃到上海一家工厂打工。
贾某在自首后向办案人员交代说,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军民奋起抗震。看到人们纷纷捐款捐物,默默地为救灾贡献力量,他很是感动。反过来想想自己,竟为私利贪污储户辛苦积攒下来的血汗钱,他内心越来越感到愧疚和不安。尤其是看到广州一个乞丐倾其所有为灾区捐款的报道后,他越来越为自己的行为而自责。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他在上海向灾区捐了50元钱后,毅然决定回乡自首,接受法律的制裁。(记者于扬通讯员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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