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民梁先生7月11日到佛山市公安局投诉了一宗他认为交警执法的异议,很快,他的手机上就显示了受理后的相关信息。梁先生对记者说:“市政府启用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我在家还可以在网上查询处理情况,而且整个处理过程将接受纪委等部门的监督,让人很放心,真方便。
”
从现在开始,当你登录佛山市政府网,点开“行政投诉”,键入受理号和相关信息,你的投诉个案处理到哪一步便一目了然。在佛山市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下,市民对政府部门的投诉将不再“石沉大海”,市民反映问题被“踢皮球”的现象有望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7月10日,佛山市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正式启动。从此,佛山市、区三百多个行政、事业单位接到的所有群众投诉都将受到“电子警察”的严密监察。
“在一些部门,对投诉采用层层转办、交办方式成为主要的处理手段,由于缺乏有力监管,导致一些投诉拖而不决,引发一些社会矛盾。”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指出,由于行政投诉资源没有共享,各个部门接受行政投诉,容易造成多头投诉、多头处理,越级投诉,多级处理的现象,不但降低了投诉处理效率、影响办结效果,也导致了行政资源浪费。因此,我们决定对行政投诉电子监察,这在全省开了先河。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作为市政府接收群众投诉的工作窗口,通过电话、互联网、投诉来信等渠道,接受全市范围内群众向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的投诉请求。投诉信息登记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整个系统包括三部分: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一个系统。
冼瑞伦介绍说,根据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在接到投诉起3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要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不予受理要说明原因。受理后,承办投诉单位要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通过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复投诉人。系统会显示投诉处理进展的实时情况,投诉人可通过网站或电话查询。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将通过系统,对部门处理投诉的效率监察和效果进行监察。
同时,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9城市管理热线以及政府工作部门其他接受、处理群众投诉请求的工作平台,也将实现与该系统的数据对接,也就是说,拨打行政投诉热线12345,也可对这些部门所辖范围内的事项进行投诉。
佛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晓光对记者说,这一举措的更大亮点还在于,对投诉处理责任到人,投诉办理过程中,系统会生成告知信息,发送到各职能部门负责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手机上。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构将通过投诉处理监督系统对全程同步监督。
对群众投诉未按规定时限作出受理决定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结回复的,给予警告。超过规定时限1天,给予“黄牌”警告;超过2天,给予“红牌”警告。受到警告的,要追究责任。在被警告后,将视造成后果严重性追究相关人员包括部门领导在内的责任,比如对单位通报批评、扣罚经办人奖金、诫勉谈话、行政处理等。
佛山市交通局局长高荣堂和许多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一样,对该系统的启用颇有感触:“不仅不能推诿扯皮,作为交通管理的职能部门更要提高处理投诉的能力。因为,投诉处理超出时限,系统不但会发出黄红牌警告,如果投诉处理不当,受理部门还将被追究责任。”
杨晓光表示,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的启用,将群众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方式由事后监察向事中监察转变,落实投诉处理责任,解决投诉处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消除群众投诉处理工作存在的推诿失职现象,保证群众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本报佛山(广东)7月11日电